然而,刑事禁令是民主宪政国家最强有力的工具。由于缺乏质量控制和毒品犯罪增多,实际上导致了健康和安全的下降。
退一步
由于禁令显然没有达到其目的——保护健康——因此仅凭这个原因就可以认为它是不相称的。而许多其他国家(例如荷兰、葡萄牙、加拿大以及越来越多的美国州)将其合法化或非刑事化表明,
自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这种药物在荷兰一直被允许使用。人们普遍认为,最近升级的有组织犯罪问题是由于不彻底的合法化造成的:咖啡店被允许向私人出售少量大麻,但不允许合法购买这些商品。此外,欧洲西海岸的地理位置以及鹿特丹和安特卫普两大港口对南美贩毒集团来说也具有吸引力。
经过十年的筹备,荷兰卫生部长于去年 12 月正式启动了首批全面合法化项目,但现在却再次遭到新保守党议会多数派的阻挠。如果这里出现了混乱,那似乎是政客们自己造成的。
大麻禁令定义了一种奇怪的“无受害人犯罪”,在德国,简单持有大麻植物成分的行 牙买加电报数据 为与人身伤害同等对待(德国刑法第 223 条)。在我看来,4 月 1 日的非刑事化并不是真正的进步,而是一种重大倒退的逆转:这种物质根本就不应该被禁止。
这一切在 20 世纪 80 年代就已经为人所知并被讨论过。迄今为止,禁令的支持者尚未针对这些尚未解决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答案。相反,他们一遍又一遍地重复同样的古老童话故事。因此,人们可以预见,人们会持续抵制事实。
古老的童话
萨克森-安哈尔特州总理雷纳·哈泽洛夫(Reiner Haseloff,基督教民主联盟)在3 月 22 日的联邦参议院辩论中提供了这一证据(还有其他证据)。他在演讲中重申了大麻是入门毒品的神话。但对此一直没有足够的证据;相反,这一理论最近在美国司法部委托的一份报告中再次遭到驳斥。美国政府部门绝不是一个“瘾君子俱乐部”。
与党内同事克雷奇默不同,哈泽洛夫并没有在投票中破坏联盟。萨克森-安哈尔特州政府采用黑红黄三色立场,根据宪法投了弃权票。
但为什么这些高层政治家没有注意到当前的研究状况呢?大麻是入门毒品的神话在 50 年前就被推翻了(!)。让我们回顾一下当时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精神病学家丹尼斯·坎德尔(Denise Kandel)的权威研究:
1971年和1972年,她对数千名高中生的药物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进入毒品世界通常与啤酒或葡萄酒有关。少数人继续吸烟和喝酒。其中一些人后来尝试了大麻,还有一小部分人尝试了“其他药物”。当时,这主要是嬉皮士时代流行的 LS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