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温度目标,减缓气候变化需要现代社会进行全面经济转型。民主基础对于这种全面转型至关重要,这既是为了民主价值观,也是为了有效实施。通过要求民主选举的当局采用减缓框架并遵守这些决定,以及确保信息获取和公众参与,KlimaSeniorinnen原则促进了这种民主基础。
然而,在经济范围的减排目标和路径的实质性方面,(国家)民主权威和(国际)司法审查之间显然也存在着矛盾。展望未来,这种矛盾的持续存在是不可避免的,特别是如果法院要审查所采用的减排目标的充分性,而不仅仅是关注遗漏之处(如KlimaSeniorinnen案,见第 562、572 和 573 段)。如果法院要审查《公约》各缔约国经济范围转型的程度和速度,则应在适用的标准和提供的自由裁量权方面考虑替代方法。
法院对一个国家所采取的缓解目标和途径的充分性的审查的本质是什么?法院在“经典”环境案 伊朗 WhatsApp 号码 例法中对复杂决策过程的审查在于,一个国家是否成功地在受影响的个人和整个社区的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取得了公平的平衡(参见,其中包括,Hatton and Others v. the United Kingdom,上诉号 36022/97,2003 年 7 月 8 日大审判庭判决,§§ 122 和 129,以及Pavlov and Others v. Russia,上诉号 31612/09,2022 年 10 月 11 日判决,§§ 75)——本质上,检查具体的个人是否必须为社区的其他成员承担过度负担(参见,其中包括,Fadeyeva v. Russia,上诉号 55723/00,2005 年 6 月 9 日判决,§§ 128 和 134)。就气候变化缓解的背景下而言,相当于审查民主决策者是否成功地在相互冲突的集体利益之间取得了适当的平衡。也就是说,在允许排放继续的利益和遏制排放的利益之间,承认“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所产生的后果和挑战本质上都是集体的”(第 413 段)。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项测试将法院的审查提升到了与立法和行政权力相同的视角,从而对民主选举的当局为经济做出长期决策和设定总体优先事项的权力提出了更强烈的挑战。一个建设性的(经过尝试和测试的)替代方案是将法院的实质性审查重点放在是否为所采用的目标提供了相关、充分和一致的理由。这将规范民主决策过程,强调所做选择的重要性,并通过揭露民主选举当局的错误推理,有利于民主问责。
关于自由裁量权,法院在KlimaSeniorinnen 案中表示,它将在“设定必要的目的和目标”方面应用“减少的”自由裁量权(第 543 段,重点是我)。这是否意味着对是否已采取正确目标进行严格的(国际)审查?如果是这样,对国内民主权威的挑战将会加剧。这需要进一步的辩护,因为“关于通过总体温室气体减排目标确保有效保护气候的总体目标所涉及的利害关系的普遍共识”(第 543 段)不包括关于如何在各国之间分配剩余全球排放预算的普遍共识。
KlimaSeniorinnen 案的一般原则背后,还有对选民权威的更根本挑战。即认为“相关政治决策过程”中存在“固有”的短视风险,司法审查的可能性也是考虑到子孙后代的利益而合理的(尽管《公约》规定的法律义务不适用于他们,见第 420 段)。展望未来,值得关注的是,民选官员是否完全接受这样的前提,即(国际)法官更适合预测子孙后代的利益并据此做出决定。瑞士议会的回应表明并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