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期待假定项协议或承诺会产生

Dive into business data optimization and best practices.
Post Reply
pappu6329
Posts: 259
Joined: Sat Dec 28, 2024 3:14 am

合法期待假定项协议或承诺会产生

Post by pappu6329 »

近年来,“合理预期”的概念经常被申请人作为投资条约仲裁中索赔的基础,并得到一些仲裁员的认可(见 International Thunderbird Gaming Corporation v United Mexican States案,T. Walde的单独意见,第37段)。依赖已受挫的“合理预期”作为裁决的理由令人担忧,正如Martins Paparinskis在最近的EJIL文章中所说,“这表明彻底背离了传统的国际责任模式”,甚至可能等同于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决定 [(2013) 24 EJIL 617, 628]。仲裁庭将合理预期原则视为投资条约中规定的公平公正待遇标准的一部分(见 Sempra Energy International v Argentine Republic案,第87-88页,第298段)。这与国家责任法不一致,因为国家与外国人之间违反合同并不一定违反国际法(《国际法委员会国家责任条款》第 4 条)。除了参考先例外,投资法庭在大多数情况下几乎不遗余力地证明在作出裁决时过度依赖合法预期是合理的(Anthea Roberts,104 AJIL 2010)。

一定程度的期待,这种期待被称为 加拿大 WhatsApp 号码 合法期待。目前尚不清楚究竟是什么会产生合法期待,以及在什么条件下这种期待需要不受阻碍的保护。在国内司法管辖区(英国和澳大利亚)中,合法期待最常见的用途是在行政法领域,更准确地说,涉及司法审查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合法期待的基本检验标准是先前存在需要公共当局保护的承诺( R (Bibi) v London Borough of Newham [2001] EWCA Civ 607 ) (Wheeler v Office of the Prime Minister [2008] EWHC 1409)。同样,在德国法中,该原则与信托保护有关(例如,德国行政程序法典第 38 条)。

然而,在投资仲裁的背景下,合理预期在某种程度上被视为外国投资者基于接受国的法律结构和陈述而选择特定投资目的地的一种激励。(Christoph Schreuer 和 Ursula Kriebaum,Jacques Werner等人编,2009 年,第 273 页)。因此,仲裁庭将特定法律制度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以及东道国单方面陈述的存在视为合理预期的依据(Kenneth Vandevelde,2011 年)。除了现有的双边投资协定外,投资时的当地法律和商业环境也将决定原告对已受挫的合理预期的索赔是否合理。另一方面,如果投资者缺乏合理性,那么合理预期的主张可能会被认为是没有道理的(Duke Energy Electroquil Partners & Electroquil SA v Ecuador,ICSID,ARB/04/19,2008)。例如,如果投资者在投资时未能考虑东道国的经济、历史和社会政治环境,那么合理预期的主张可能不太可能成功。Saluka Investment BV (The Dutch) v The Czech Republic 就是这种情况,在该案中,仲裁庭驳回了原告基于前财政部长所作承诺而提出的合理预期主张。因此,仲裁庭指出,“无论财政部长做出何种保证,他都无法约束未来的政府”(UNCITRAL部分裁决,2006年3月17日,第351段,第74页)。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