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营销:打破 4 个监管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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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rineak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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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营销:打破 4 个监管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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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邮件法规有时会出现误解。您是否需要获得收件人的许可才能发送邮件?该许可到底意味着什么?什么情况下会被罚款?即使是自称电子邮件营销顾问的人也会延续有关反垃圾邮件规则的神话。是时候将事实与寓言区分开来了!

误区 1:您不应该向潜在客户发送电子邮件
营销人员 A 参加了一个贸易展览会,并收到了许多参观者寄来的名片。他可以向这些访客发送促销电子邮件或时事通讯吗?
营销人员 B 向网站访问者提供一份包含 10 条提示的白皮书,以换取他们的电子邮件地址。他可以使用该电子邮件地址向他们发送商业邮件吗?
需要同意发送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营销立法的主要规则是,未经事先同意,禁止发送具有商业、慈善或理想主义性质的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这种同意还必须通过积极行动来表示。您不能将其包含在一般条款 加泰罗尼亚语电子邮件列表 和条件中,也不能使用表格上的预先选中的框。并且您必须能够始终证明您已获得许可。

拿着QR码名片的商人

获得参加贸易展览的许可
这对于营销人员 A 和 B 意味着什么?营销人员 A 不能简单地将名片用于电子邮件营销目的,因为没有明确的许可。但你可以很容易地想出一些相关的东西。例如,在展台上放置一个盒子或碗,说明访客可以留下名片以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更多信息。

作为证据,请拍摄此设置的照片,并在数据库中记录地址时提及获取的日期和方法。许多展览组织者提供扫描访客数据的设施。访问者通常已经同意进行电子邮件联系。那么你不需要做任何额外的事情。

下载白皮书
对于营销人员 B,下载白皮书并不授予发送电子邮件的权限。但这也很容易解决,即只需在填写表格后提供白皮书即可。然后,您将通过包含下载链接的电子邮件收到白皮书。白皮书下载者是有价值的潜在客户,因此请确保您立即索取表格上的所有相关信息。这还包括通过未填写的复选框请求发送电子邮件的许可,您将其设为强制。

同意原则的例外
同意原则有一个例外:您无需获得许可即可向现有客户或捐赠者发送电子邮件。这里的条件是,您仅向以前购买过的人发送有关类似产品和服务的邮件,并且仅在产品/服务的经济生命周期内发送。

电子邮件非常适合吸引潜在客户,例如通过知识通讯或潜在客户培养计划。您可以在我的上一篇文章“电子邮件营销:通过内容转换分 5 个阶段培育潜在客户”中了解更多相关信息。确保组织中所有与潜在客户接触的人员始终询问他们的电子邮件地址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权限。

误区二:使用noreply地址会被罚款
营销人员 C 发送一封电子邮件,发件人为[email protected] 。无法发送回复。这是否属于反垃圾邮件法的范围?营销人员 C 是否有被罚款的风险?

电信法和电子邮件代码
答案简短而明确:不,您不会因此被罚款。您确实面临着收到广告代码委员会警告的风险。除了隐私立法之外,作为电子营销人员还必须考虑两项法规:《电信法》和《电子邮件法》。第一条是由ACM (消费者与市场管理局)执行的法律。如果你违反了,他们会处以罚款。第二个是行为准则,由广告准则委员会执行。你只能打电话向他们发出命令,并将违反准则的行为公之于众。行为准则的核心是透明度。收件人必须能够看到发件人是谁并发送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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