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泽林斯基
在最近对美国劳工会领导层的讲话中,奥巴马总统和拜登副总统重申了对《员工自由选择法案》的支持。该法案是工会的优先事项,也是民主党联盟的核心要素。如果该法案成为法律,将有效消除工会承认选举。该法案将修改联邦法律,使工会能够仅根据公开的“计数卡数”获得承认,而不是通过工人选择是否加入工会的秘密投票选举。
讽刺的是,尽管工会不赞成在工作场所进行秘密投票选举,但许多工会及其民主党盟友却积极主张扩大公司股东的投票权。
共和党也面临类似的悖论。虽然共和党坚定支持工人有权对是否加入工会进行信任投票,但共和党同 德国电报数据库 样热情地捍卫公司管理层削弱股东投票权的努力。这些努力尤其令人不安,因为公司经理和沉默的董事将高管薪酬方案推向了天价,并剥夺了股东投票抗议的能力。
没有人能很好地解释为什么工人可以投票而股东不能投票,反之亦然。这两种情况下的根本问题是相同的:人们有权就重要事项进行秘密投票。秘密投票是美国人行使自决权的公认方法。无论是作为股东还是工人,美国人都应该享有强有力的投票权。
正如奥巴马总统支持《雇员自由选择法案》强调了工人投票权问题一样,2009 年《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大多数美国人称之为“刺激法案”)强调了股东投票权问题。根据该法案,从问题资产救助计划获得联邦资金的公司必须允许其股东对管理层薪酬进行咨询投票。但为什么只是这些公司?为什么只是咨询投票?